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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岁女孩被杀后藏尸背包,母亲当日手术,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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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岁女孩王某玲去同学家做客,却被同学陈某丽母亲的同居男友杀害。

9月10日上午,此案在浙江省嘉兴市中院开庭审理,被告人于某良当庭翻供。

图:于某良

受害人王某玲的父亲是四川人,母亲是云南人。

事发年8月30日,王某玲的母亲正在住院准备做手术,父亲陪同照顾,便请王某玲的舅舅周先生帮忙照顾2个孩子。

王某玲本来在家里带着弟弟玩,后来她独自来到陈某丽家,想要找她玩,但被于某良告知,陈某丽不在,回老家了,不如进屋吃块西瓜解解渴吧。

王某玲跟着于某良进了屋,没想到于某良突然变了一副嘴脸,想要与王某玲发生关系,但被拒绝。

警方审查阶段,于某良供述,因害怕王某玲将此事告诉爸爸妈妈,他痛下杀手,用床单蒙住王某玲的头,并用水桶对其淹溺水,最终导致王某玲死亡。

图:藏尸双肩包

随后,为了毁尸灭迹,于某良将王某玲的尸体塞进了一个绿色的双肩包里,然后将背包藏进了出租房的衣柜中。

王某玲的舅舅做好了午饭,医院叫回来吃饭,没想到孩子丢了一个,他们四处寻找王某玲但就是不见人影,当日下午5点,父亲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。

接警后,警方立刻发出寻人启事,并派出了约20名警力找孩子。

9月1日,警方将出租房中的于某良抓获。

其实这并非于某良第一次犯案,年11月,他就因为犯下奸淫幼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除此之外,年1月,于某良还因为危险驾驶,被法院判处1个月零15天的拘役处罚。这两次,他分别位于河南和江苏。

图:网络图片

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,出现了非常令人气愤的一件事。于某良承认自己的确在家中杀害了王某玲,但却当庭翻供,称自己当时并没有想要强奸王某玲,也并不是因为害怕事件破败才动手杀人,都是因为王某玲说的话让他生气,怒上心头,才下了死手。

据浙江法制报报道:办案机关曾对于某良做过精神鉴定,结果显示他并没有相关疾病。

目前,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,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
编辑/常洺泽

综合浙江法制报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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