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宇春被曝整容失败死亡 起诉造谣者索赔10万
李宇春整容失败死亡——3月19日,这条转自百度贴吧的微博在络上迅速传开,但随着出席活动的李宇春现身而粉碎。昨日上午获悉,李宇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发布假消息的邹某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金。 李宇春(资料图)相关 伦敦前副市长亲自购买李宇春CD 并索要签名 李宇春整容失败死亡 3月19日,这条转自百度贴吧的微博在络上迅速传开,但随着出席活动的李宇春现身而粉碎。昨日上午获悉,李宇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发布假消息的邹某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金。北京市东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3月19日中午,一条 李宇春手术出现麻醉意外,抢救无效心衰死亡 的微博,迅速在上流传。只是这则假的寿命并不长,当天下午,李宇春以青年电影人的身份出席在北京举行的青年影展活动,她高举板砖拍照,身体力行粉碎谣言。李宇春所属的天娱公司表示,所谓李宇春死亡的消息,是将去年标题为《王贝死因: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》的报道PS合成,此事对李宇春名誉造成了很大损害,其将对造谣者追究法律。李宇春起诉称,2012年3月18日,邹某使用百度贴吧ID 不爱我的走 ,在百度贴吧里,恶意将2005年的超级女声成都赛区超女王贝整容手术失败死亡的,更换了时间和人名,发布了名为 李宇春死因: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 的帖子。此后,该帖经微博转发以极快的速度传播,影响极大。李宇春认为,邹某利用微博在上凭空捏造、传播原告整容致死的虚假信息,对身为公众人物的自己名誉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伤害。故起诉要求判令邹某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等。昨日上午从法院了解到,本案系李宇春委托代理人前往法院立案,原告方就是李宇春本人,并未涉及天娱公司等单位。在本案中,李宇春个人是名誉权受损的主体,而被告方也仅指邹某一人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传播的站并没有被牵涉其中。